
工程合同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在施工中需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第一种是固定总价合同,这是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这种合同对于发包人而言,在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最低的承包人,也便于进行支付计算;对承包人来说,如果估计准确,可以获得较高利润,但要承担较大风险,如物价上涨、地质条件不利等因素带来的成本增加。它适用于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的项目。第二种是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固定,实际工程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进行计算。它又可分为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通常由发包方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承包方据此填报单价,最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价款;纯单价合同则发包方只给出工程范围,承包方填报单价,最终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结算。这种合同方式能使发包方在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合理的承包人,也能激励承包人提高工效,但要注意准确计算工程量。它适用于工程内容和工程量不能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的项目。第三种是成本加酬金合同,工程施工的最终合同价格按工程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酬金的计算方式多样,如固定酬金、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成本加浮动酬金等。这种合同对承包人来说没有风险,能保证一定的利润,但发包方对工程造价不易控制,工程中发生的成本不易核实。它适用于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新型的工程项目或风险很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