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业增加值是衡量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重要指标,常见的计算方法有生产法和收入法。生产法是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得到新增价值。其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 = 工业总产出 - 工业中间投入。工业总产出是指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总成果,包括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工业中间投入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收入法也叫分配法,是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其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 = 固定资产折旧 + 劳动者报酬 + 生产税净额 + 营业盈余。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生产税净额是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余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生产、销售和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生产补贴与生产税相反,是政府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转移支付。营业盈余是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这两种方法各有特点,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具体需求来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