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危工程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中,超危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首先是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方面,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²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中,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里,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此外,还有拆除、爆破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工程,如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水下作业工程等。施工中对这些超危工程必须格外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以确保施工安全。